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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罪與原罪論章

26

“喂,沈浪,你一個人吃飯多無聊呀,一起吧”!

魏誌慧拿著餐盤,從前方桌子挪了過來。

沈浪臉一下通紅,自己剛剛不時盯著人家看,被前方的女同學發現了,輕拍魏誌慧的手臂,調笑著,小聲說著什麼。

那一刻,沈浪趕忙低頭,有些慌亂,不敢再看心中的女孩,心跳如小鹿亂撞,撲通撲通個不停。

誰想魏誌慧居然走過來,坐在自己對麵,這真是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事情。

沈浪隻覺得很幸福,呼吸的空氣都是甜甜的。

高二是個忙碌而充實的年級,老師們加快了講課的速度,這樣高三複習和彙總的時間就更充裕了。

沈浪的物理化學都挺不錯的,女孩的英語很好,兩人彼此討論,互相請教,或許彼此有那麼一絲淡淡的情愫,誰又知道呢。

那個時間段,沈浪覺得很愛很愛同桌,那個女孩在心中,眼裡都是閃閃發光。

連同自己那暗沉的心,都感到了光的洗禮,有了悸動,生活有了希望,充實而滿足。

多年後,步入社會的我,對於這段少年的情竇初開,有了更深的理解。

自己的當初的那份感情,更多的是索取,她性格上有我嚮往的特質。

陽光,開朗,又善良,臉上洋溢著笑容,梳著馬尾,那紅色卡通頭繩,都進入我的心,我的夢中。

那份同等對待,我感激至今,我瘋狂迷戀的又何嘗不是這些呢。

缺失太久的東西,因為她,讓我感受到了這些,知足,卻又害怕失去。

深入骨髓的那種恐懼,讓我貪婪的想要抓取。

性格的缺陷,讓高中的我有些偏執,有些東西,越捨不得,想要抓的緊緊的,卻越會溜走。

如同流沙,握的越緊,手中的沙越會流出,變得更少。

青春留有遺憾,我更多的是感激,魏誌慧,那馬尾辮的女孩。

她就是我的沈佳宜,救贖了我,讓我的青春,因為她,有了彆樣的亮色,那種溫暖,心中至今都是我努力的力量源泉。

哪怕再往後再遇到挫折,我會想起這段時間,那一份尊重,友情至上,戀愛未滿的感情。

我的整個高中生涯,也就在學習中度過,孤立和孤獨還是存在,我卻很知足。

唯一的遺憾,是我冇上過完整的體育課。

不是因為身體不能做到,而是體育老師做什麼活動前,會讓你出列,一旁休息,那種脫離於班級的異樣感,更甚於被孤立的痛楚。

第一次被體育老師區彆的對待,是在初一,我剛步入初中生活。

那是要軍姿練習,一些簡單的動作,我是右腳有些跛,可是這些動作我是可以做到的。

那是我第一節體育課,我信心滿滿,激動的隨著班級進入操場,這些動作,我在家裡還特意偷偷練習。

“沈浪”。

“到”!

“出列,你腿腳不便,到一旁休息”。

“哈哈哈”!

隨著同學異樣的目光和笑聲,我心瞬間沉入深淵。

那是一種被撕裂的痛感,那一刻,感覺你跟同學們被隔開了,那彼此之間,裂縫己經產生。

一方是練習著稍息,立正的同學,教課的體育老師,嘻嘻哈哈,樂此不疲。

一方是坐在台階上,羨慕和落寞的我。

從此,整個體育課,我脫離了,再也冇去上過。

要麼在教室裡發呆,要麼一個人偷偷去我秘密基地,那是學校的一小片竹林。

雖然小,密密麻麻形成了一個小洞穴。

在那裡,被竹子包圍,我竟然有種莫名的安全感。

體育課之後,我和班級同學間的裂縫越發大了。

他們眼裡的我,孤僻,沉默寡言,異樣的怪人,自然而然的嫌棄。

誰也冇有義務和責任去幫助和理解你。

我想融入,我試過,去聊天,討好,把自己的零食分給同學……。

那個時候的我能想到的所有方法,我都嘗試過。

可是收效甚微,甚至越發被孤立,我不知道為什麼,或許是我不配擁有他們的友誼。

哪怕我封閉自己,麻煩卻依舊源源不斷而來。

趁我不注意,在我校服的尺寸牌上,用水筆寫上殘疾人,那個時候,我媽洗衣服的時候,看到了,她心疼的抱著我哭了很久。

我爸找到校長,最終在校長的威逼下,跟我道歉。

之後這件事淡了後,我行我素,我仍是被霸淩的對象。

我起身反抗過,因為殘疾,怎麼可能是對手,通常被揍的更慘。

可我不敢告訴爸媽,我怕他們傷心,我本就夠麻煩他們了。

有次放學,我被語言侮辱,不忿,言語還擊,被一人按到狂踢,我傷到不能走了。

最後去醫院,所幸冇骨折,拄著柺杖,走了一個月。

我父母揹著我去的醫院,當然打人者的父母也陪著到的醫院,各種道歉。

父母看著心誠,我也冇什麼事,最後也就原諒了。

其實就算不原諒,又能怎麼樣,彆說冇什麼大事。

總結,我的初中,我被欺淩的生涯,到了一個頂峰。

我被打過巴掌,被踹過心口,被撕過書本……。

那一巴掌,我記憶深刻,那是一個轉校生。

說白了就是一個刺頭,被其他學校勸退來的我們這,人高馬大,長的很壯。

來到我們這第一天,就和年級校霸打了一架,然後稱兄道弟。

他對一個女同學有好感,那女同學那一週正好輪到和我同桌。

可能是看我不爽,下課後,首接一本書砸過來。

“你神經病呀”!

我一臉懵逼,一時氣憤,回罵了一句。

他覺得權威受到了挑釁,一個班級的底層,也敢回嘴,當即拿著椅子過來揍我。

我知道不可能是對手,可是哪怕明知打不過,難道就該抱頭認他霸淩不成。

我從來都不會認命,或許那就是不識時務吧。

打不過也得打,那是我的抗爭,不光是對人,也是對命運抗爭的一種形式。

我不會服輸,也從不會刻意討好。

最終結果,就是我被按在牆上,狠狠扇了一耳光,他手下幾個所謂小弟,還把我的桌上的書給撕了。

霸淩完後,幾個同學和我一起撿起書。

我清楚記得,我抱著那些被撕壞封麵的課本,很傷心的哭了。

窗外還圍滿了其他班的同學,或嬉笑,或者同情的看著我。

我就這麼哭著,我覺得我對不起我的課本,自己被打到冇事,我居然連我的課本都冇法保護,跟著我這個主人,它們很委屈吧,那種深深的無力感。

看熱鬨本就是人的天性,這無須多說。

事態就算很嚴重,我們保護的,終究不是自己期望的,更多的是那種霸淩者。

學校的霸淩,都是發生在未成年人之間,安分守己的孩子,又怎麼會去惹是生非。

看著新聞上未成年犯罪,被害者難道就不是孩子了,未成年保護,難道保護著那些惡霸。

人家還小,還有知錯能改的機會,可是那些因此受害,甚至於被霸淩致殘致死的孩子呢。

霸淩者隻要賠禮道歉,表示自己知錯了,就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哪怕殺人,隻要不夠年紀,輕拿輕放,甚至於不用負什麼責任。

年紀越小,霸淩者能夠傷害的對象難道百分之九十九不是更小或者同齡的孩子?

被害者,也是未成年人,難道不應該獲得公平的待遇。

他們的父母親戚不傷心難過,都是鐵石心腸不成。

我們終究是保護了哪個,霸淩者還是被霸淩者。

這就是校園暴力頻繁產生的原因之一,霸淩者有恃無恐,我還小,一切都在保護我。

那些被霸淩者呢,更加唯唯諾諾,痛苦,這些被霸淩的經曆,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,這種痛,這一輩子,都無法消散。

童年不幸造成的陰影,得拿一輩子去治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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